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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类 医疗器械、医疗用品、成人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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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科、医疗、牙科和兽 医用仪器及器械;假肢,假眼和假牙;整形用品;缝合用材料。
【注释】
第十类主要包括医疗仪器、器械及用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医用特种家具; ——橡胶卫生用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 ——矫形用绷带。群组信息
- 【1001】 - 外科、医疗和兽医用仪器、器械、设备,不包括电子、核子、电疗、医疗用X光设备、 器械及仪器
- 【1002】 - 牙科设备及器具
- 【1003】 - 医疗用电子、核子、电疗和X光设备
- 【1004】 - 医疗用辅助器具、设备和用品
- 【1005】 - 奶嘴,奶瓶
- 【1006】 - 性用品
- 【1007】 - 假肢,假发和假器官
- 【1008】 - 矫形矫正用品
- 【1009】 - 缝合用材料
【1005】奶嘴,奶瓶
(一)
出牙咬环100018,奶瓶100028,吸奶器100107,婴儿用安抚奶嘴100145,奶瓶阀100169,奶瓶用奶嘴100170
备注
1.医疗器械和仪器与1002,1003商品类似; 2.医用蒸薰设备与1109非医用熏蒸设备,蒸脸器具(蒸汽浴)类似; 3.外科医生和医生用器械箱,医疗器械箱,外科医生和医生用箱与0501轻便药箱(已装药的),急救箱(备好药的)类似; 4.兽医用器械和工具与0810兽医用刀类似; 5.医用诊断设备与1003商品类似。